近日,教育部就减少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提案做出回应。明确提出,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具体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少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种“进校园”活动丰富了学校的课程建设,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学校、教师以及学生的负担,干扰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育部对此十分关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规范和精简各类“进校园”活动。
一、加强统筹指导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规范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能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单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不能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
2018年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明确强调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
对于按照规定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进校园”活动,教育部出台专门文件进行规范和管理。如2010年出台的《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关于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10〕4号),从活动宗旨、活动原则、组织管理、工作职责等多个方面规范高雅艺术进校园的管理工作。2018年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各地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质量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2018〕2号),进一步明确活动定位,完善管理机制,构建评价体系,强化监管措施。
二、严格精简整合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中小学生开展的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门依照分类指导、同类合并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安排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此类主题教育活动进校园进课堂。例如,将游泳、健康、心理教育等内容融入到体育与健康课中,将传统文化教育与道德与法制、语文和历史三科教材进行整合等。
2019年12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要加强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的管理。教育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或地方提出的专题教育,以融入国家、地方课程教材为主,原则上不另设课程,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
三、严格监管审批
2019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教基厅函〔2019〕9号)明确提出,要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和进入校园APP的备案审核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主题、形式、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教基厅〔2018〕9号),进一步对竞赛的认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不准借竞赛名义开展或者变相开展商业活动进校园。
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号),明确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加强学习类APP日常监管,探索学习类APP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2018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要求各地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实行备案管理。
2020年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围绕对学校管的太多、干扰太多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要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尤其是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并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制度,推动各地出台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举措,继续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规范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为中小学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各种“进校园”活动丰富了学校的课程建设,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学校、教师以及学生的负担,干扰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育部对此十分关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规范和精简各类“进校园”活动。
一、加强统筹指导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规范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能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单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不能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
2018年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明确强调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
对于按照规定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进校园”活动,教育部出台专门文件进行规范和管理。如2010年出台的《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关于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10〕4号),从活动宗旨、活动原则、组织管理、工作职责等多个方面规范高雅艺术进校园的管理工作。2018年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各地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质量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2018〕2号),进一步明确活动定位,完善管理机制,构建评价体系,强化监管措施。
二、严格精简整合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中小学生开展的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门依照分类指导、同类合并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安排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此类主题教育活动进校园进课堂。例如,将游泳、健康、心理教育等内容融入到体育与健康课中,将传统文化教育与道德与法制、语文和历史三科教材进行整合等。
2019年12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要加强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的管理。教育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或地方提出的专题教育,以融入国家、地方课程教材为主,原则上不另设课程,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
三、严格监管审批
2019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教基厅函〔2019〕9号)明确提出,要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和进入校园APP的备案审核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主题、形式、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教基厅〔2018〕9号),进一步对竞赛的认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不准借竞赛名义开展或者变相开展商业活动进校园。
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号),明确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加强学习类APP日常监管,探索学习类APP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2018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要求各地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实行备案管理。
2020年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围绕对学校管的太多、干扰太多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要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尤其是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并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制度,推动各地出台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举措,继续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规范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为中小学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3日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