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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出台《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25  来源: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日,桂林市率先推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创新举措,由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桂林市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以奖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热情,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近日,桂林市率先推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创新举措,由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桂林市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奖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热情,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制度明确,任何具备法定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对桂林市范围内校园食堂、食品大宗食材配送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等主体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同时,列举了无证经营、篡改食品保质期、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11类可举报违规行为。举报问题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重大违法行为且结案后,举报人可获相应奖励。奖励需满足有明确对象和事实、内容未被掌握、查处结案等条件,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定,综合涉案货值等因素,对有罚没款的重大违法案件按线索等级分档设定奖励金额,最低奖励金额为1000元。
    公众可通过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邮箱、信箱,以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他平台提交线索。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教育等部门受理举报线索后,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党员干部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制度注重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要求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重大举报必要时提供安全保护;但对伪造材料、诬告者予以严肃处理;对因不实举报影响经营行为的,教育部门需协助进行澄清。
    “此次桂林市以‘小举报’撬动‘大共治’,通过真金白银的奖励机制激活社会监督‘神经末梢’,形成了可复制的‘桂林方案’。”桂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负责人介绍,桂林市积极探索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将有力提升监管效能,筑牢师生饮食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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