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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七个加强”筑牢岁末年初食品安全防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3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日前,云南省食品安全办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安全办做到“七个加强”,切实筑牢岁末年初食品安全防线。

日前,云南省食品安全办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安全办做到“七个加强”,切实筑牢岁末年初食品安全防线。

加强生产环节监管。聚焦节日旺销食品,加大对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排查风险关键点、隐患易发点,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加强流通环节监管。聚焦大型食品超市、农批(贸)市场、节日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重点对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地方特色食品、畜禽肉类、时令果蔬、水产品、米面油等大宗消费品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风干肉”“特供酒”整治力度,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加强餐饮环节监管。持续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餐饮食品摊贩、网络餐饮服务商家等各类餐饮服务者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在日常监督抽检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依法处置,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应当按照“时度效”原则及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严惩违法犯罪。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打击制假售假,“两超一非”,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加强食物中毒防控。聚焦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学校和单位食堂等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区、频发区,聚焦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误饮醇基燃料、饮用自制泡酒、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区域,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持续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和警示教育,有效压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加强社会共治。加强科普知识宣贯,增强公众科学消费意识,持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宣传引导,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全省各级食品安全办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扣紧责任链条,提升检查质效,严格监管执法,严肃督促整改,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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