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小学“示范食堂”建设被纳入市场监管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宁波对照“硬件示范、色标示范、卡位示范、合同示范”中小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指引,指导学校制定“一校一策”改造提升方案,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先后公布了两批共计15家优质项目单位名单如下↓
第一批共8家优质项目单位
宁波爱菊艺校
江北区洪塘中心小学
宁波市镇海中学
宁波市鄞州区堇山小学
余姚市姚江小学南校区
慈溪市新世纪实验学校
宁海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宁波市前湾新区观塘湖小学
宁波市镇海中学
宁波市鄞州区堇山小学
余姚市姚江小学南校区
慈溪市新世纪实验学校
宁海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宁波市前湾新区观塘湖小学
第二批共7家优质项目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顾国和中学
宁波市鄞州实验中学(沧海路校区)
宁波市奉化区凤鸣未来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
宁波光华学校
象山县政实小学
宁波高新区求精书院
宁波市鄞州实验中学(沧海路校区)
宁波市奉化区凤鸣未来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
宁波光华学校
象山县政实小学
宁波高新区求精书院
中小学校“示范食堂”优质项目标准
1.基本标准达标。达到“硬件示范、色标示范、卡位示范、合同示范”的建设标准。
2.日常监管情况。2021年9月起,三年内学校食堂抽检100%合格,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处罚”,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3.电子台账记录。2024年9月起,“日周月”管控、食材采购、食品留样、人员晨检、餐具消毒、校园陪餐规范使用电子台账。
4.家长参与监督。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向家委会开放,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跟进处置。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