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要求,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为指导托育机构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为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喂养服务,制定《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本指南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共分为四个部分,前两部分分别针对6-24月龄婴幼儿和24-36月龄幼儿特点,提出了喂养与营养要点。第三部分针对婴幼儿食育,就如何让婴幼儿感受、认识和享受食物,培养良好进食行为和饮食习惯,启蒙中华饮食文化,提出了指导和建议。第四部分从规章制度建设、膳食和营养要求两方面,向托育机构提出喂养和膳食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