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考已放榜,随着录取通知书的陆续抵达,我县即将迎来“升学宴”“谢师宴”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和“升学宴”“谢师宴”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出以下食品安全警示:
一、承办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到: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承办宴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材贮存、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运行、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制度,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严禁超接待能力举办宴席,接待的数量、加工食品的品种与数量要与自身实际接待能力、《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的范围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超范围运转和加工,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严禁外购散装熟食或供应隔餐、隔夜熟食。
3、承办群体性聚餐时,应做到不提供凉菜、海鲜、卤味、野生类蘑菇等高风险食品,谢绝消费者自带蛋糕和瓜果类食品,并向消费者作出解释。
4、发现消费者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身体不适症状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供应可疑食物,并拨打120,做好患者安抚、救治等工作,同时向辖区市场监管分局或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5、凉菜加工制作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未经凉菜加工许可的单位不得加工凉菜。
6、确保食品加工场所干净、整洁,食品加工制作和冷藏贮存应避免生熟混放,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餐饮具清洗消毒应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7、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凡患有发热、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应将其立即调离餐饮服务工作岗位。
8、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设置食品留样专用冰箱,每餐每个菜品、食物留120克以上,并用消毒后的单独密闭容器分装开,标识好时间与餐次,置于冰箱中冷藏48小时,做好留样记录。
二、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
1、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当主动向所在村(居)委申报备案聚餐活动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指导。农村游厨需持有效的《食品小摊贩备案证》,并按要求向举办地乡(镇)街食安办提前至少2天报备情况。
2、承办者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厨师和帮厨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掌握必要食品安全操作知识,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食品加工制作场地环境应当保持整洁卫生,远离禽畜圈舍,旱厕、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它污染源。
4、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或市场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并索取有效购货凭证。不得釆购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或标识不符合规定、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5、应当配备与加工制作食品及原料相适应的食品贮存设备设施。
6、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加工使用病死毒死禽畜肉及水产品或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加工用水应当符合当地居民生活用水要求。
7、用于食品加工的餐饮具、容器应按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洗净保持清洁。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8、不做或少做烧卤凉菜。尽量避免外购散装熟食(烧卤熟肉制品)。自制烧卤凉菜必须有专门操作区域、专用工用具和容器,并现食现做,尽量当餐用完。不得加工生食或半生水产品。
9、聚餐的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10、加工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患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和近期有腹泻、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的人员,不得进行食品加工制作。聘请的专业加工服务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备案,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经过食品安全培训。
11、禁止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妥善保管好农药、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化学物品,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
12、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承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报告当地食品安全信息员或现场指导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参加宴席者应注意:
1、应做到拒食野生类蘑菇、生食海(河)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就餐时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
3、尽量不自带蛋糕和瓜果类食品或其他食物,要慎用冰冷的饮料,切忌暴饮暴食。
4、尽量不要打包凉菜、高蛋白食物,打包回家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食用前必须进行加热,食物中心温度应达到70℃。
5、用餐后出现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供应可疑食物并进行封存,及时前往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