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开展省级和市级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将“四统一”、“三有”、“三无”等作为市级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标准主要内容,要求全市所有农村食品经营店都要达到市级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标准,同时,根据经营规模分别选取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农村食品经营店,指导其按照《农村规范化食品经营店评价标准》打造省级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示范店,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效应,引领全市农村食品经营者走良性发展道路。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食品经营店有267家已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引导食品经营者主动对照示范店食品安全标准,改善经营条件,改造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自律意识,压紧压实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农村食品经营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