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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三年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1  来源:咸宁市场监管
核心提示: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咸宁市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长效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咸宁市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长效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化、常态化。每年至少开展1次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督查,2次部门间联合督查巡查暗访,全市校园周边专场问政1次,校园及周边专项抽检1次,组织1次快检车进校园活动;每学期校园及周边全覆盖检查1次,专项整治行动1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员培训1次,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1次。
    学校食堂自查自纠率达100%。全市862家学校食堂每学期对照《学校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表》开展自查,自查自纠率达100%,其中218家学校食堂已按要求率先在“鄂食安”平台开展年度自查。
    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经营资质得到规范。通过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全覆盖检查,证照不符、健康证过期等问题得到改善和解决。通过集中行动和强力督办,非寄宿学校设置的小卖部已基本有序关停和取缔,寄宿学校内超市小卖部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公示证照信息,只售卖学习用品、日用品、矿泉水、纯净水、预包装面包和牛奶等。                   
    “三个率先”推进食品安全副校长工作。一是率先宣贯。2022年9月16日,全省首场食品安全副校(园)长培训会在通城县举行,14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分管食品安全副校(园)长、13个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参训。二是率先推进。2022年9月30日,咸宁市迅速组织各级食药安办集中学习《规定》,强调着手推进“两个责任制”工作,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成立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三是率先到位。2022年9月30日,咸宁市举行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副校(园)长聘任仪式,全省首批食品安全副校(园)长正式集中“受聘上岗”。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学校、技工学校1036名副校长聘任工作已全面完成。
    落实供餐单位主体责任,构筑食品安全“内控网”。一是全面推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对全市供餐单位实行台账管理,做到底数清、家数明,督促按照《湖北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全市供餐单位建档率100%,自查自评率100%,B级以上100%,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00%。二是开展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供餐单位实施全覆盖督查检查,委托第三方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对11处问题点位开展了回头看工作。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一是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户一档”排查风险隐患。二是实施量化等级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学校供餐单位量化分级提A(提升至A等级)、灭C(消除C等级)工程,向社会公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学校食堂灭C行动全面完成,其中量化等级良好(B级)达62.89%,优秀(A级)比例达37.10%。三是开展禁“售酒”专项行动。采取逐户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的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等规定,印制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志1879份,分发宣传资料2312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做好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每年制定专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学校食堂、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集中就餐点实施全程监督、驻点保障,逐一审查食谱、每餐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每日每餐必查。
    广泛开展校园宣传培训,构筑食品安全“共治网”。一是邀请家长代表同查校园食品安全。通过开展“学党史办实事 餐饮安全随手查”活动,邀请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和监管人员、抽检人员一起,到部分中小学食堂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并随机选择食品原料或成品进行快检,现场公布检查结果。二是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发布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告知书、中高考提示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进学校、走访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和“三无”食品进行投诉举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累计开展宣传培训189次,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0000余份,累计宣传培训人数16000余人次。三是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印发《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求学校落实公开受理制、受理登记制、首问负责制、家长委员会参与制和限时办结制,创新机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四是实现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认真组织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全省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线上公益培训课程,同时各地还开展了各种形式集中培训和讲座,全市中小学校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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