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2024年春季学期相继开学,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江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
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密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对食品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源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加强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并对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严格餐饮食品安全过程控制
加强人员培训及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特别是新从业人员),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加工操作流程、食源性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掌握程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落实食品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食品添加剂、乳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大类食品的采购贮存管理。每天食品加工前对库存食品进行彻底清查,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不得加工制作凉菜、四季豆、野生菌(干制品)、发芽土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强化应急防范措施
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及时组织到医院就诊,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
四、培养学生健康文明节约饮食习惯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公勺公筷。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