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新时代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成教育强国,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黑龙江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把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纳入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夯实学校卫生条件保障,构建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实施、社会参与的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学校健康教育时间切实保证,健康教育教学效果明显提升。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学校卫生基本标准,标准化卫生室(保健室)建设稳步推进,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研判、精准管控、应急处置等能力显著增强。健康知识普及,体育锻炼水平、防病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学校卫生条件、体育设施、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形成高质量的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
三、措施办法
(一)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质量提升行动
1.构建健康教育教学体系。严格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构建新时代、现代化、高质量学校健康教育体系。明确健康教育内容,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掌握日常锻炼、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安全、合理膳食、体格检查、心理健康、生长发育、性与生殖健康、心肺复苏、安全避险与应急救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把预防新型毒品等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课程,落实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任务,加强青春期、性道德和性责任教育。开发健康教育教学资源,鼓励各校开发健康教育精品课,遴选大中小学健康教育示范课(含班团队课)并组织展示交流活动。
2.保证课程课时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教学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评价,系统设计教学标准、师资配备、评价体系、制度保障,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不少于8课时,高中阶段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师范类、体育类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和教法课。其他本、专科院校应开设公共选修课,课时为18-36学时,设1-2学分。
3.加强体育锻炼。按照教会、勤练、常赛要求,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普及校园冰雪运动,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全员运动会、亲子运动会。切实保证体育锻炼时间,严格落实每天2次眼保健操、大课间操制度,充分利用好课后服务和体育家庭作业,倡导中小学生到校后先进行20分钟左右的身体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人才培养、主题活动和危机干预协同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指导学校建立心理疏导辅导机制,加强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畅通学校和社会心理服务渠道。加强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特殊时期心理危机干预,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研机构应配备心理教研员。中小学要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2022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2030年达到90%。
5.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拓展健康教育渠道,依托“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聚焦提升以健康观念、健康知识、健康方法、健康管理能力等为主要内涵的学生健康素养,多渠道、多形式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健康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和习惯,形成健康文明校园文化。以中小学为重点,注重大中小幼衔接,完善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健全学生健康素养评价机制,纳入教育评价改革,形成学校全员促进、学生人人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学校卫生筑基行动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推动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师生健康管理转变。深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宣传和落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引导师生员工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在食堂、厕所等公共区域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推进学校厕所革命,建设、改造学校卫生厕所。加大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室内和校园全面禁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全面禁烟要求,实现无烟学校全覆盖。
7.健全学校疾病预防体系。巩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与经验,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健康管理能力。坚持多病共防,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压实“四方”责任,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调查制度、健康检查制度、留观隔离制度、医校联防制度、应急演练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防疫法律法规教育。预防、控制学生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发生、发展,定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修订《黑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加强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和数据分析应用,为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8.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水平。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每3年参与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每5年参与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调研。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评价。积极推进全省学生健康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电子档案,与卫生健康系统有关数据互通共享。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开展健康评价,及时反馈监测结果,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健康指导方案、发放健康处方。探索建立特异性体质、特殊疾病和残疾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9.加强学校急救教育。加强学校急救设施建设和师生急救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救护培训,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学生军训,切实提高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率。鼓励学校开发和应用优质急救技能教育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高水平急救培训讲师队伍,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积极推进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培训取证,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推进学校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备,到2030年各级各类学校AED及相关培训设施配备率达到100%。
10.提升综合防控近视工作水平。各市(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加强宣贯及应用。严格执行视力检测规范,每学期对学生视力进行1-2次检测,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逐步配备屈光仪等相关近视检测设备,组建省、市、县、校四级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开展常态化宣讲,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近视防控措施。在全省遴选建设一批近视防控基地、试点县(市、区)和示范学校(幼儿园)。加强哈尔滨医科大学等高校眼视光学专业建设,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矫正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全面提升近视防控技术水平。
(三)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守护行动
11.推进品牌活动建设。打造中小学、幼儿园“健康习惯养成活动”、高校“健康教育月活动”和“健康教育家长课堂”活动等龙江健康教育品牌。充分利用科技馆、近视防控基地等场所,通过班(团、队)会、专题讲座、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帮助学生从小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鼓励学校建设健康教育体验室、健康教育校长(名师)工作室。支持学生社团、志愿者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组建全省大中小幼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各地和相关高校要加强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12.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学校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倡导营养均衡、膳食平衡。开展学生膳食营养监测,实施学生营养干预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管理,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供餐企业“明厨亮灶”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强饮食教育,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尊重劳动、践行“光盘行动”、读懂食品标签标识,形成健康饮食新风尚。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建立学校安全饮用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四)开展学校卫生队伍建设优化行动
13.优化组织机构设置。鼓励学校成立健康教育中心,整合校内外资源提升健康教育能力,提供高质量健康教育服务。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高校校医院和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拓展现有疾控机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未设置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市(地)、县(市、区)应通过多种形式组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完善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设置。加强高校学校卫生队伍医校共建共享,本科院校原则上均需设立校医院;高职高专院校可设立卫生所或卫生科。2022年,中小学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0%,2030年达到90%。
1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健康教育相关专业,支持高校设立健康教育学院,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探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医疗机构派驻等方式解决校医和健康教育师资配备不足问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相关服务。实施学校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建立定期轮训制度。把健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国培计划”。把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重要内容。利用大数据、云平台提高校医医疗服务能力和健康教育水平。
(五)开展卫生健康条件保障行动
15.完善投入机制。各地各校要加大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经费保障力度,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筹保障,重点支持近视防控、急救、高校校医院和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相关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鼓励社会资金、公益机构支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多渠道增加投入。
16.推动学校卫生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制定黑龙江省高校校医院、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标准,高水平推进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建设,高质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开展省级标准化高校校医院、中小学卫生(保健)室达标建设。新建学校的饮水、教室采光和照明、通风换气、采暖、厕所和其他卫生设备,应严格执行最新国家标准。到2025年,全省高校校医院、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达标率50%,2030年达标率100%。
17.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医岗位设置,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置专职专岗,完善校医等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准入、职称晋升、待遇、评价和激励机制。各地和高校要坚持成果、贡献、业绩导向,支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师、校医和保健教师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校医(保健教师)参与学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值班值守等计入工作量,依标准核发薪酬。
18.优化健康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健康龙江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实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遴选建设国家、省级健康学校、健康教育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将健康学校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价指标体系。大力宣传地方和学校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健康促进机制,营造健康教育环境,培育健康促进文化。
四、实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实施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2021—2025年)。各市(地)相关部门要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和重要工作安排。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共同抓的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2.健全协作机制。构建各级教育、发改、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的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等要为学校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鼓励选聘医务工作者担任健康副校长。将符合要求的高校校医院纳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障。将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小学校医室建设纳入政府公共卫生体系。推广医务托管、医校协同等经验做法,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学校医务服务。
3.强化考核评价体系。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工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4.督导问责体系。持续开展“健康龙江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和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工作,对工作完成情况滞后的市(地)政府(行署)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