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集中抓好七项工作,推动全区各地中小学开好劳动教育课程,评选劳动教育精品课,创建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和劳动教育基地,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掌握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
《通知》要求
各中小学要结合校内劳动和校外劳动实际,组织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指导学生思考劳动过程和结果与社会进步、个体成长的关联,交流分享劳动的体验和收获,肯定具有积极意义的认识,纠正观念上的偏差,并将反思交流与改进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劳动中获得成长。要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切实可行、内容丰富、便于操作、主题鲜明的“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劳动教育周主题活动,促进学生身体力行、敢于创新,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热爱劳动,掌握劳动技术本领。
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劳模、杰出工匠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要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和教研员配备,组织开展全员轮训,推动中小学开足开齐开好劳动教育必修课,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要结合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定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课展示竞赛活动,并开展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通知》强调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充分挖掘可利用资源,安排一批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确认一批厂矿企业作为学工实践基地,认定一批城乡社区、福利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作为服务性劳动基地,充分利用县域内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职业院校,为学生劳动提供所需的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将择优审核认定一批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公示后命名挂牌,结合实际予奖励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