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精神,切实推进劳动教育顺利开展,省教育厅组织了省级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工作。在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厅务会研究,决定命名首批“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50个,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劳动教育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实践基地是全面落实劳动教育课程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高校要按照《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陕教〔2021〕101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践基地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切实解决好实践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开展劳动实践活动质量监测,不断提高我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积极推进基地建设
首批命名的各实践基地要认真对标中央和省级关于劳动教育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配齐配强指导教师队伍;要结合地域元素、行业元素、科技元素等,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劳动实践新平台。要主动接受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管,特别是各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所属基地在服务好各自学生群体的同时,与各地所属基地加强衔接,面向所有学生群体,做好资源共享。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基地开展教学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长期不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将取消称号。
三、切实发挥好基地的实践育人功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好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各大中小学要把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课内外时间和劳动实践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实践基地的不同功能和课程特色,就近选择实践基地,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地各高校和首批命名的实践基地要重视开展总结交流,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校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教材处。
联系人:张超 电话:029-8558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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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