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关乎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首都教育安全稳定大局。为扎实做好2022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切实提高在校就餐质量,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胸怀“国之大者”,扎实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安全、可控,为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健全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注重膳食营养均衡,提高在校就餐质量,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职责要求
各级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列入学校(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二)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严格贯彻《北京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各区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联动机制,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强化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各区要强化科技赋能,指导中小学校将食堂视频信息接入各区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各区落实情况将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
(三)提高在校就餐质量
严格落实在校就餐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将在校就餐工作纳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2年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坚持学校(幼儿园)食堂公益性原则,巩固在校午餐保障全覆盖成果,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作用,每学期要组织在校就餐工作满意度测评。各区要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准入、退出和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外供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新签订合同的校外供餐企业需要通过HACCP或ISO等质量体系认证。落实《“营”在校园—北京市平衡膳食校园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用好《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膳食指引》,科学营养配餐。组织开展营养健康知识普及、身体健康营养监测和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培训。
(四)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全面检查食堂后厨环境卫生、库存食品清理、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进货查验等情况;认真落实每日、每月、每周、每学期例行检查制度。各区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协同联动,在春秋季开学前后,对辖区所有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送餐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实行销账管理,做到全覆盖;结合日常管理和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级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五)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密防范食堂运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密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北京市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到专人操作、专柜存放、上线流转,冷链从业人员按要求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要严密防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风险,必须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症状监测制度;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要严密防范食品原材料风险,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六)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区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检查学校(幼儿园)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假期外出出行情况;境外、京外中高风险返京师生按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情况;每日监测和记录师生健康状况;食堂操作人员健康管控情况和智能体温计佩戴和使用情况等。
(七)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和“食育”教育,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膳食营养平衡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定期向师生、从业员工发布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信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要落实《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生健康安全用餐的教育引导,倡导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饮食习惯、消费理念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要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加强对就餐师生的教育管理,做到按需取餐,避免浪费。 要完善家长参与在校就餐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和“接诉即办”要求,及时核查处理问题诉求,回应师生和家长关切。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区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和“精精益求精、万万无一失”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系统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区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顺畅高效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协同,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力量保障等全链条、各环节准备。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党政同责、标本兼治、严控风险的原则要求,研究制定本区、本校、本年度推进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督查整改验收销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确保食品安全。各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密切关注教育领域食品安全动态,做好风险防范和隐患化解工作。严密组织问题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管理责任或履行不到位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