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实施,3月31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发布《健康中国行动2019-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出台评分细则。“健康中国行动”如何推进、如何考核,有了“指挥棒”。
根据通知,试考核对象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包括港澳台地区。2019 年度试考核周期为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度试考核周期为2020 年全年,主要考核各地“健康中国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和指标进展情况。
《实施方案》从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糖尿病防治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评分细则。例如,各省(区、市)要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法,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抑郁症患病率的基线调查。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 年,全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不低于80%,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 个百分点以上,超过一半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75%的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人均预期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指出,试考核的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平稳起步与逐步完善相结合,坚持全国通用性与地区差异性相结合。
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突出重点问题和年度任务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避免“大而全”,增强针对性和导向性,强化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根据健康中国行动起步阶段特点,充分考虑考核指标的可得性和考核方式的可操作性,在坚持科学严谨规范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简单平稳起步,逐步积累经验、改进完善,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求一步到位,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突出对各地的共性要求,保障考核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同时,充分考虑各省(区、市)特点和发展水平、发展空间差异,合理确定评价内容和方法,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确保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实施,我们研究制定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试考核工作。
附件:
1.健康中国行动2019年重点任务试考核评分细则
2.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重点任务试考核评分细则
3.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试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3
4.健康中国行动2019-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