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乌海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果,持续提升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机制(试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试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定期调度机制(试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试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机制(试行)》五项机制。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机制(试行)》明确由乌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每年联合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个或多个部门,对其主管(办)单位的食堂、服务保障的集中办公区机关餐厅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检查,督促集中用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试行)》由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通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报舆情监测中反映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新闻媒体反映的敏感问题;研判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及风险程度,研究确定风险防控对策和措施。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定期调度机制(试行)》由乌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集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各部门通报所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通报近期自治区相关部门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等;协调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协调推动跨区跨部门重点工作。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试行)》明确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时互相通报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根据集中用餐单位风险形势,共同开展应急演练;协同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部署、多部门联合检查、集中用餐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统一标准,一体推进乌海市集中用餐单位监管工作。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机制(试行)》对明确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强化反食品浪费工作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宣传,长期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宣传报道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