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大食物观等重要论述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全力推进大黄鱼等重点品种攻坚治理,一体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
一、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健康养殖示范区。严格落实养殖规划制度,全面实施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清理超规划养殖面积,降低养殖密度,改造传统网箱100万口、贝藻类筏式养殖设施70万亩,显著提升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推动“减量用药”等“五大行动”取得成效,骨干基地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3.3%,抗生素使用量同比减少23%。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把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残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下发《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残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大黄鱼锥体虫病害防控工作方案》等,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联动监管机制,先后召开全省推进会、病害防控部署会,推动建档、检测、监管、执法等全链条闭环整治,组织专家技术团队深入一线开展苗种检疫、疫病防治等工作,目前大黄鱼锥体虫病害影响已基本平息。
三、坚持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攻坚治理。一是全面梳理摸排大黄鱼(2179家)、大口黑鲈、鲫鱼、乌鳢、黄鳝、鳊鱼、牛蛙等7个重点治理品种的区域养殖分布、产量等情况。对全省2245家养殖主体、39家从事大黄鱼产地一级收购主体,全部纳入重点监管。二是强化质量溯源,对全省近4100个养殖主体全部纳入“一品一码”追溯系统,推动实行追溯标签贴码销售,加密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频次。三是强化苗种、养殖、捕捞、运输、销售等全链条监管,协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品种养殖主体180家次,全覆盖巡查重点品种收购商70家次,切实防范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强化行业自律,构建共管共治机制。督促指导宁德、福州等地渔业协会加强行业自我监督、建立健全大黄鱼收购前“批批速测”预检制度,要求收购企业须到养殖渔排随机捕捞预检样品,送检合格后方可采购上市。目前,全省行业协会已开展大黄鱼收购上市前批批速测1797批次。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举办水产健康养殖培训班,发放病害防治手册、用药明白纸等,进一步提升养殖户规范养殖用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