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一直高度重视食育工作,2022年发布《江西省食育普及三年行动计划》,将食育工作连续两年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三年纳入全江西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并将“实施食育普及行动计划”作为《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江西省2024年食育工作顺利开展,深入实施食育普及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科学膳食、营养健康、饮食文化等食育研究与推广普及工作,发挥食育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南昌师范学院、江西省食育学会起草的地方标准《学校食育工作管理规范》发布。
文件规定了学校食育工作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食育教学的内容,适用于江西省内中小学、幼儿园食育工作管理,大中专院校可参照执行,并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学校食育工作管理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
1.食育
food education
以食物为载体的各种教育,包括但不限于食物来源与生产、食物安全与营养、饮食习惯与文化的教育。致力于培养出具备食文化理解力的、有良好饮食习惯的、能过健康饮食生活的、能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个体。
2.学校食育
school food education
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种食育活动。
3.食育教学
food education teaching
以培养学生食育观念、培育中华饮食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的教学行为。
二、基本要求
1.场地要求
✔幼儿园应按照JGJ 39的要求进行建设,中小学应按照GB 50099要求进行建设。
✔应具有满足教学课程和实践活动的场所。
2.组织和人员要求
✔学校组织架构完善,设有食育工作管理委员会,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食育教师和其他食育人员任主要成员,并能够定期组织参与食育工作会议。
✔应根据学生人数配备专兼职的食育教师。
✔专或兼职食育教师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大专以上食品、生物、医学、教育等相关专业背景,每年至少参加1次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的省级及以上食育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
✔应明确食品安全副校长、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营养配餐和管理,推广合理膳食理念,对膳食营养均衡进行咨询指导。
三、食育教学
1.教学理念
坚特正确的政治方向,尊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本地食品特色和文化特点,坚持科学、严谨、通俗、可行的理念,将食育纳入相关课程设计中,鼓励单独开设食育校本课程。
2.教学目标
以食物为载体开展综合性教育,让孩子获得有关“食”的知识和选择“食”的能力,培养出懂得敬畏生命、感恩自然、恭谨谦让、勤俭节约、具备食品安全意识、了解传统饮食文化、拥有良好饮食习惯、能过上健康食生活的人。
3.教学内容
(1)根据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习阶段所需知识,由低到高设置八个阶段的食育课程:
-- 阶段一(幼儿园小班阶段);
-- 阶段二(幼儿园中班阶段);
-- 阶段三(幼儿园大班阶段;
-- 阶段四(小学1-2年级阶段);
-- 阶段五(小学3-4年级阶段);
-- 阶段六(小学5-6年级阶段);
-- 阶段七(初中阶段);
-- 阶段八(高中阶段)。
(2)将食育主要知识点合理分配到各阶段中,八个不同的阶段相互衔接完成食育课程目标。
各阶段食育内容基本要求如下:--阶段一(幼儿园小班阶段)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 阶段二(幼儿园中班阶段)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 阶段三(幼儿园大班阶段)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 阶段四(小学1-2年级阶段)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 阶段五(小学3-4年级阶段)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 阶段六(小学5-6年级阶段)应符合附录F的要求;
-- 阶段七(初中阶段)应符合附录G的要求;
-- 阶段八(高中阶段)应符合附录H的要求。
(3)学校食育工作要营造食育氛围,可通过海报、展板、电子屏等形式在全单位范围内宣传相关知识。
宣传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 设立有食育宣传栏,并每学期至少更新1次内容;
-- 学生就餐场所张贴食育科普宣传资料;
-- 学校电子屏定期播放食育科普视频。
(4)每学期在本校官方宣传平台发布5次以上食育工作宣传内容。
四、教学形式
✔ 每学年定期给学校师生组织至少1次食育相关知识培训。
✔保证幼儿园每月两次、中小学每学期一至两次食育相关活动。
✔食育活动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讲座、研学游、科普电视节目、科普读物、科普小视频、食品加工厂或农场参观旅游、食物营养知识竞赛或辩论赛、会议、食育类亲子活动、食育实践活动等。
✔ 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食育相关知识竞赛,鼓励各学校各年龄段的学生参赛。
✔ 面向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开展食育相关知识活动,如科普文章推送、主题讲座、家长沙龙等。
✔在保证食育内容科学、准确的基础上,鼓励自由发挥,不断创新食育教学形式。
五、教学平台
学校应具备至少1个可开展食育教育活动的平台(如示范园、体验馆、食育教室、实践场所等),平台及场所可单独建立,也可与企业及其它社会组织合作建立。
六、教学评价
✔每学期定期对学校食育工作相关内容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情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境、教学管理等方面内容。
✔ 评价以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附录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标准 DB36/T 1897-2023 号文件《学校食育工作管理规范》
相关链接:江西省:《学校食育工作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