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靖江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更好地满足全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需求,有效支撑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全面开展,决定在全靖江市范围内遴选创建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报范围
具备法人资质,场地在靖江市,管理运营秩序良好,具有承接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学习和实践活动资源的单位,均可提出申报。主要分以下6大板块:
家政技能培训类:具备基本的家政技能培训资源,学生可参与卫生清洁、收纳整理、烹饪、家居美化等劳动,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和习惯,增强家庭责任意识。
传统工艺制作类:具备传统特色的工艺品制作设备、场地和师资资源,如纸工、泥工、编织、陶艺、布艺、印染等,学生可参与并体验传统工艺制作过程。
农业种植养殖类:包括农业种植、畜牧养殖基地等,学生可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了解现代农业技术,培养吃苦耐劳品质。
智能工业制造类:包括金工、木工、电工等制造工厂或生产车间,学生可掌握家用器具、家具、电器等的使用与维修。以及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等新技术应用与体验等。
未来职业体验类:包括各类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机构、职业体验中心等,学生可经历岗位工作过程,获得职业体验,培养职业兴趣。
现代服务业类:包括现代服务业和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服务性劳动基地。
申报条件
1.法人资质。申报单位须具备法人资质,同时取得市场监督、消防、卫生等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照,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场地规模。劳动实践场地能同批次接纳200名以上中小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有可供学生集中研讨、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
3.配套设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实践活动场所仪器设备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经专业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
4.课程设置。至少有2项适合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课程体系较为完整,符合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教学、实践体验活动编排合理,教育性、实践性强。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对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
5.师资配备。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能结合劳动实践教育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6.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通道符合要求,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7.规范管理。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科学合理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完善,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社会评价好。档案管理规范,投诉处理及时。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8.公益普惠。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只收取成本费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
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
2.组织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实地考核,作做出评审意见。
3.认定公布。评审结果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予以认定。
申报材料
1.《靖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2.《靖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按以下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如不便装订,可另附册)。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市场监督、卫生等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照(复印件);
(2)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佐证材料及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承诺书(成立不足三年的申报单位提供成立至今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承诺书);
(3)申报单位内部设施设备等功能布局图及能同时容纳不少于200名学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佐证材料;
(4)劳动教育系列课程(包括内容、过程、评价、适用对象等)和相关场景图片资料等;
(5)其他材料,如基地介绍、管理经验、运营特色等。
申报方式
所有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寄到靖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资料发送jjjyjj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523-89118251。
运行管理
1.被认定为靖江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教育局将择优推荐参加泰州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
2.教育局优先将日常管理规范、考核优秀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列入向我市中小学校重点推荐的劳动教育基地名单。
3.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日常管理按原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教育部门主要指导中小学生的劳动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应接受靖江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和监管,每年应向靖江市教育局报送劳动教育情况总结和数据。
4.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行周期管理,每个周期3年。一期届满,市教育局将对劳动基地进行复评。复评合格的,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
5.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称号、有违规违法行为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附件:靖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靖江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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