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州级有关专家,对申报验收的21家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单位开展了现场评审验收,其中18家单位通过评审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拟命名为大理州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18家单位公示如下:
一、剑川仁和养老服务有任公司(剑川县中心敬老院食堂)
二、剑川佳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剑川县佳利大酒店餐厅)
三、剑川方达酒店有限公司(剑川县方达酒店餐厅)
四、剑川县人民医院食堂
五、剑川县人民法院食堂
六、剑川山师华清中学食堂
七、云南剑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堂
八、云南无量山坡顶饭店有限公司
九、南涧县八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小军庄店
十、南涧县心地良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南涧中东印象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南涧天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涧县一中食堂)
十三、弥渡县弥城镇中心幼儿园食堂
十四、云南创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弥渡分公司(弥渡县中医医院餐厅)
十五、云南创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弥渡第二分公司(弥渡县人民医院食堂)
十六、云龙县人民医院食堂
十七、云龙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
十八、大理惠丰旅游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云龙县玉龙湾大酒店餐厅)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等形式向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9223
邮箱:daliwsfjk@126.com
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