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以组织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机制制度建设情况、食品安全自查情况、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行业管理情况、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承包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等8大板块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并细化出29项具体考核细则,明确考核依据和评分部门,旨在有效促进各市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考核验收采取量化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加分设2项,考核验收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并规定了直接列为C级的5种情形。考核验收按照时间节点分自查评估、随机考核、全面验收、部门评议和综合评价五步走,时间安排紧扣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同时,该办法明确要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考核验收结果的分值将折算为对各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相关指标分值,进一步激发各市各成员单位“在比较中拿高分”的工作热情,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