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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30  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确保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确保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政府统筹、总体规划、部门协作、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教育牵头、学校执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方法,以“保证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抓手,实现“科学搭配、保证营养”的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基本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补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补助标准为7/每生/每天,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补助标准为5/每生/每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190天计算。

(三)资金来源

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共同承。

(四)供餐方式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实行7×5+×供应午餐。由学校食堂进行饭、菜加工,真正做到食堂供餐。所需营养食品按采购成本价格计算,保证每生每天7(5)的营养膳食补助全部吃到学生口中。

(五)食品采购

学校食堂所用米、面、油、牛奶等大宗食品由教体局统一招标采购,蔬菜、肉类、干杂、调味品等由学校自主招标采购确定供应商。全县各学校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季节带量、带价的营养食谱,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领导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组 长:母鑫玥  

副组长:王  

办公室主任:田兴全

工作人员:王琪、牟青、肖明阳、张尧、郭海燕、陈玉洪

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

2.工作职责。县人民政府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实行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负责制,由各校长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符合我县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县“计划”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全县“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计划”的具体实施和部门协调;研究相关政策,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问题。

3.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确保指导和监督到位。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分类分层把关,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通报情况,集中研究解决问题;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推进。

4.加强队伍建设和资金保障。加强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队伍建设,培训好从业人员,努力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保证人力资源投入。县财政要加强“计划”工作经费的投入,便于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教育、培训、营养检测、评估、食品安全管理、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同时要妥善解决好学校食堂招聘从业人员待遇问题。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实行统一管理,转账核算,财政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户,财政局、教体局共同管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拨付到学校,直接支付供货商,实行每月结算,学期核算;加强学生信息实名制系统的管理,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行为;定期公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账目,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纳入监察和审计重点,严查套取、挤占、挪用学生营养计划资金行为。

(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各乡(镇)和级有关部门要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按照各自职责定期深入学校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任务清楚,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对准入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坚决予以清退。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定进行食品加工,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高度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具体体现。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让家长和学生认清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公益性和补助性,教育学生爱惜粮食,懂得感恩,通过学习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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