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 | 食品有意思 关于我们

微观食品安全—远离食源性肉毒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5  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近期,我国已发生多例因食用即食熟肉制品、自制发酵食品造成的肉毒毒素中毒病例,引发公众关注,本期我们针对食品中肉毒毒素中毒相关知识进行科普,提醒大家注意食品安全,提高防范能力。

近期,我国已发生多例因食用即食熟肉制品、自制发酵食品造成的肉毒毒素中毒病例,引发公众关注,本期我们针对食品中肉毒毒素中毒相关知识进行科普,提醒大家注意食品安全,提高防范能力。

一、什么是肉毒毒素?

肉毒毒素是肉毒梭菌等梭状芽胞杆菌在温暖、潮湿、厌氧的环境下产生的一种神经毒素。摄入被肉毒毒素污染的食品会引发严重的中毒性疾病。其主要作用于人的神经末梢,抑制乙酰胆碱的释放,导致肌肉麻痹,严重者可引发呼吸衰竭甚至导致死亡。肉毒毒素中毒多发生于家庭自制发酵食品。

二、如何预防肉毒毒素中毒?

1.谨慎选购即食食品。不购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真空包装散装熟肉制品、发酵类食品,特别是需要冷藏保存和冷链运输的即食食品。

2.家庭自制发酵食品和肉制品要慎重。家庭制备植物性发酵食品(如臭豆腐、豆瓣酱、面酱等)和腊肉、腌肉、风干牛肉等肉制品时,应当确保原辅料和容器的清洁,制作过程保持卫生。

3.食用前应彻底加热。肉毒毒素不耐热,通常100℃加热10分钟就可将其破坏,因此,熟肉制品食用前充分加热可有效预防肉毒毒素中毒,保证食用安全。

4.防止婴幼儿食品污染。一般而言,摄入肉毒芽胞对成人的危险性相对较小,但婴幼儿肠道菌群尚未完全建立,肉毒芽胞会在婴幼儿肠道中发芽、繁殖、产毒,发生感染性肉毒毒素中毒,因此,一定要科学冲调、制作和喂养婴幼儿食品,做好容器的清洁消毒,不立即食用要及时冷藏,防止环境中肉毒芽胞对这些食品的污染。

5.警惕肉毒毒素中毒症状。肉毒毒素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2~48小时,食用可疑食物后,一旦出现疲倦乏力、头痛、头晕、视力模糊、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并妥善保存好剩余食物,以便进一步溯源调查。

 

声明:

  • 1.凡本网所有原始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育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育网”
  • 2.凡本网“来源”处标记“×××××(非食育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为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联系方式:电话  18500193189(同微信);QQ  3112742182
 

食育网,作为行业信息交流和推广传播平台,旨在通过汇总行业信息,举办行业活动等,呈现中国食育发展动态。
电话:010-68869850  QQ:3112742182
邮箱:lss@foodmate.net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

  • 食育网公众号

  • 食育网视频号

  • 刘老师 18500193189
    (微信同号)
  •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