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情况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中评价指标与标准,经认真自查,大连市自评为“好”等次。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
大连市点面结合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强化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
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一是试点先行,全市确定136所“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党组织书记、校长由1人担任且设1名专职副书记”的学校开展首批试点,示范带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逐步总结推广,对第一批试点学校进行调研,加强分类指导和个性辅导,纠正偏差,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各地区逐步扩大改革范围。三是巩固深化试点成果,结合试点经验,对标对表中央、省文件精神,印发《大连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起草《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等5个配套示范文本。目前,试点学校已扩大到494所,占全市公办中小学校总数的66%。
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得到很好落实。落实教育部、辽宁省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要求,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下发《关于深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工作的通知》,并将党建入章作为民办学校审批及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全市民办学校全部实现党建入章。推动民办中小学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民办学校全部实现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党组织隶属关系规范理顺,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全部按要求调整到位。出台《大连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规范(试行)》,从组织体系、党务工作队伍、党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
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得到夯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地区、各学校党组织按照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各项工作开展规范有序,档案完备。印发《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校园安全工作部署,联合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力保障教育系统党的二十大重要保障期校园安全稳定。全市校园安全工作平稳有序。
(三)学生体质健康情况
2022年大连市青少年近视率、肥胖率均达到下降比例要求;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长、眼保健操次数全部达到规定要求;中小学教室照明、可调节课桌椅配备、考试试卷等全部达标;全市新增1个(高新区)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县(市、区),新增14所省级近视防控示范校。
大连市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在保证体育课时的同时,每天校内一小时要求学校每天上下午各安排1次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广泛面向全体的普及性体育运动和面向人人的体育竞赛。
大连市将近视、肥胖防控工作纳入民生项目,市教育局制发《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工作通知》,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2022年大连市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和市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大连市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学生近视、肥胖防控工作,呈逐年下降趋势,取得显著成效。
(四)规范招生与办学情况
2022年,大连中考工作无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违规招生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考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中考安全工作。市县两级招考委压实主体责任,教育、宣传、网信、保密、工信、公安、卫健、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城管、水电等部门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实现中考各环节规范、平稳、有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高中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会议,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办渠道,收集举报线索,规范高中学校办学行为。
(五)“双减”工作推进情况
大连市在义务教育学校“双减”政策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面全额纳入监管等方面落实到位,《大连构建“网格化”体系 有效防范变形变异转入地下等培训行为》《瓦房店探索“1234”检查执法模式》两篇经验做法由教育部印发推广。2022年大连市在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社会满意度得分”结果位居全市其他领域首位。
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升级课后服务质量。大连市将升级课后服务质量纳入教育民生实事项目,制发《大连市小学初中作业设计指南(试行)》,涉及小学12个学科和初中16个学科,持续提升中小学校作业设计水平。开展校内“双减”达标考核,将课后服务和家长满意度调查作为考核指标。开展校园开放周活动,加强家校沟通互动。开展10期线上公益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组织家庭教育教师团教师共计完成巡回实地宣讲80场,录制100节(堂)家庭教育精品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2022年,大连市通过开展暑期集中整治、规范办学承诺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寒假专项治理、违规违法广告牌匾专项清理、强化资金监管、推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隐形变异“回头看”、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治理、培训材料和培训人员排查、消防安全大检查、幼小衔接专项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采取选聘845名社会监督员、组建校外培训课程评审专家团队,设立公众举报平台等社会监督方式,建立“扫楼+扫街”“联查+抽检”“日查+夜查”“鉴别+评审”等监管模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全年累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22277家次,累计处理处罚372家次,不断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教督委关于开展“双减”督导的要求,将“双减”工作纳入2022年对县级政府履职考评体系,制发《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导和动态督导,切实推动“减负”工作有效落实。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建立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双减”工作涉稳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制定“双减”维稳工作、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化解风险隐患的目标、任务和分工。加强风险应对防范,开展“爆雷”“冒烟”机构监测,研判风险、及时预警、互通信息,积极稳妥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各地区严格落实《大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大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全市会议部署要求,自主遴选资金托管银行,协调校外培训机构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立资金账户,不断完善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制,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
(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组织全市广大教师开展师德专题教育,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全市5万余名中小学教师签署《教师职业行为承诺书》,提升全体教师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加强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力度,2022年选树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1名、辽宁省最美教师6名、辽宁省最美校长4名、大连市优秀教师246名,大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51名,大连市教书育人模范20名,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师德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畅通家长举报渠道,有报必查,查实必处。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在教师招录聘任、晋升、表彰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七)教育经费保障情况
2022年,全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建立教育投入动态监控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县区教育支出情况,督促县区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
(八)大校额大班额化解消除情况
2022年,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过程监管和督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不存在大班额情况,全市普通高中不存在大校额、大班额情况。
(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
2022年,大连市聚焦公益普惠基本方向,继续将“新开办公办园15所,增加公办普惠性学位6000个”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将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扶持政策、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纳入市政府考核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教育工作指标,完善保障政策,强化各区市县(先导区)主体责任,全力扩增普惠资源。截至年底,全市新开办公办园19所。落实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学前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教〔2021〕1188号)精神,将农村公办园生均运行补助标准提高至365元/月,实现城乡统一,保障公办园平稳运行。2022年事业统计数据显示,大连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0%,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
根据2022年事业统计数据,全市12个区市县均通过国家、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跟踪监测,综合差异系数全部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均衡程度和水平逐年提高,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二、工作成效
(一)各级各类教育得到高质量发展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取得新突破。2022年新开办公办幼儿园17所,新认定市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3所,新增公办普惠学位1.16万个,创近十年来年增量新高。建立区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机制,至2022年底,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53.4%和87.4%。新增五星级幼儿园20所。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取得新进展。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3所,新增学位1.9万个,改造13所学校操场,“大校额”得到有效控制。长海县通过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验收评定。推行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实现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提升。
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取得新成绩。新增省示范高中3所、省特色高中5所,省级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首次突破60%,达到63.4%。大连市“双新”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十一中、三十六中、开发区八中3所国家级示范校建设经验在全省交流,15个学科课程规划方案被全国推介,16个学科全覆盖“双新”研究课成果全国展播。
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取得新成效。出台《大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增专业28个,评估认定星级专业99个,获评省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16个。职业教育“双高”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建、改扩建实训基地33个,新建名师工作室5个。获评全国社区教育实践创新示范项目9个,辽宁省首批老年教育示范区4个。
市校协同发展开创新局面。市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签订市校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振兴发展新突破,连续落实辽宁黄海实验室、英歌石科学城“碳中和”研究院研发平台、大连市超算中心等一系列创新合作项目,为大连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大学建设点燃同向“加速器”。在连高校应届毕业生留连就业率达到45.9%,创历史新高。
(二)教师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坚持师德师风高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选树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书育人模范317名,获评省领航校长8名、省最美教师14名、最美校长4名、省教书育人模范1名、省职业教育兴辽名师6名。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教师“引育留用”显成效。用好教师招聘自主权,加强体、美教师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全市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51人,其中艺体教师208人、思政教师50人。获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典型案例特等奖2项,一二三等奖共25项。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个、一二三等奖共27项,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个、三等奖3个。
(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出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方案,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完善新中考配套政策,细致做好2024年全省统考我市教育教学衔接和相关考试准备工作。修订完善职业学校评价指标体系,引导职业学校规范化办学、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政策改革。制发《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扩大交流轮岗范围、强化交流轮岗刚性要求、分层次确定学校交流轮岗比例。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交流2317人,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交流1152人,交流轮岗总人数约为上年3倍。
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推动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紧盯“两个只增不减”“两个创建”和教师工资保障等关键问题,科学实施考评,落实教育督导“长牙齿”。
三、主要问题
(一)教育经费保障不充分
2022年度,部分县区部分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目标未全部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没有真正得到彻底的贯彻和落实。
(二)资源配置存在供需矛盾
受城镇化建设加速、外来务工人员流入及生育政策调整因素影响,部分县区学龄人口不断增加,城乡间、校际间差异仍然存在,供需矛盾仍然存在。
(三)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率不够优秀
2022年,大连市通过要求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长、中小学教室照明、可调节课桌椅配备等多种方式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青少年近视率、肥胖率均已呈下降趋势,但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没达到理想水平。
四、改进措施
(一)优化结构,全力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重点领域保障,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落实落细投入保障机制,努力完成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任务。一是加大资金统筹协调。不断增加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实现教育投入长期稳定发展。二是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教育经费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和约束,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力度,将其他教育支出等资金细化分解到实际使用的各个学段中。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强资金管理,注重预算绩效评价,形成“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做到花钱必问效,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四是积极争取教育资金。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力度对上争取政策资金,统筹各类专项资金,优先保障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和各项政策落实。
(二)扩增资源,推进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持续扩增学位供给。“十四五”期间,大连市增加义务教育校建工程市级财政补助力度,强化统筹调度,推动各区市县持续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未来3年,再建设中小学校舍24个(其中,新建项目20个,扩建项目4个),新增义务教育学位3.3万个。
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大连市将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战略部署,对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标准,持续落实大连市中考招生、教师交流轮岗等政策,推行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实现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切实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三)多措并举,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实施学生体质健康强基行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优良率、合格率国家标准列入对各区市县教育督导考核项目,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补齐学生体质短板弱项。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区域和学校体育特色培育。强化中小学大课间操活动,开展“一个都不能少·健康动起来”特色大课间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至少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学校积极开设足球、篮球、排球(含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各类体育校本课程,开展社团和竞赛活动等,促进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一项体育技能。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有效利用学生早晨到校后和晚上课后服务时间开展体育活动,将跳绳和跑步列为每天体育锻炼规定内容,引导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