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核查学校幼儿园及煤矿职工食堂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把许可关,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超期未换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严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贮存条件等的要求。三是对食堂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并督促其对所用的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及煤矿职工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进货查验关、原辅料贮存关、加工制作关、餐厨废弃物处理关,坚决杜绝从业人员带病带伤作业、使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和煤矿职工就餐安全和营养健康,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学校食堂2家、幼儿园食堂1家、煤矿职工食堂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调查1起。通过此次检查,推动了学校幼儿园及煤矿职工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培养了广大师生和煤矿干部职工良好饮食习惯,增强了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项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