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下发《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在开学前后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食品库房通风防潮,和面机、切菜机、绞肉机等加工设备内部部件彻底清洁维护,砧板、刀具等生熟分类使用、使用后清洁通风存放,防止发霉,直接接触食品成品的较大体积的餐桶、盆消毒,手工清洗餐饮具时用自来水(流水)彻底冲洗餐饮具、禽蛋清洗后使用等易于忽视的食品安全过程控制要求,要全面细致开展检查,不留死角,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今年是全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各地要在开学前通过召开培训会议、发放告知书、提醒函等方式,多渠道广泛发动、组织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依法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设定招标门槛、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及时公布中标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单位引进和退出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和广大师生反餐饮浪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知识培训宣传和指导,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培养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提升食源性疾病预防和平衡膳食的知识技能。